河北北方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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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1日期
网站标题: 河北北方学院教务处
网站介绍:河北北方学院教务处是在学院党委和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多年来,教务处谨遵“厚德、远志、笃学、创新”的校训,根据“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能力、严格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以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基础,以教学管理为手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院教学工作的深层次改革与发展。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制订各专业发展规划,提出调整专业设置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各学院、教学部制定和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调整选修课程设置。负责制定校历和调整课时,布置并检查落实教学任务。
三、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落实教学检查制度,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负责教学改革工作,了解教学改革信息,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并办理在校生的下列事项:留(降)级、停学、休学、复学、退学、转学(专业)等,学籍学历注册登记,成绩管理;负责新生颁(补)发学生证;负责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及毕(结)业证书的颁发工作,补办学历证明、成绩证明等项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管理毕业生实践实习。组织制订各专业实践实习计划和大纲,并检查落实情况和实习质量;组织建立各专业教学(实习)基地。
七、负责安排和组织本、专科生参加国家和省内有关大学课程的统考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校排课和教学用房的调配、调度工作。
九、负责教材的计划、审定、采购、保管、发放等项工作;负责全院教材费、讲义费等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结算等工作;负责组织院校参与的全国统编教材、协编教材、自编教材的编写工作;组织评选申报优秀教材。
十、负责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负责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资格审查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业务考核、职务晋升及聘任、津贴分配等项工作。
十三、组织专接本教育选拔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务处下设:教学科、学籍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学质量管理科、教材科等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