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无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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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513次 时间:2021-04-16
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无任何过错
15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12时许,审判长当庭宣布,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今天不作当庭宣判。据@城阳区法院 发布的庭审画面,辩论现场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原告主张的侵权责任是否成立。辩论过程中,江秋莲代理律师称,被告的过错行为,为陈世峰对江歌实施侵害行为提供了机会。而被告刘暖曦的代理律师称,被告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