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搬约定260元转眼就改5000元 判了!如此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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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716次 时间:2020-09-11
近日,一则 套路搬约定260元转眼就改5000元 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据报道,山东济南长清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个以搬家公司名义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一审判决刘少荣等19名被告人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三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据被害人李某称,自己跟那个业务员跟他说了要搬的东西,一个沙发,一个茶几,还有个桌子,一共是260元。李某说这次搬家就是把家具搬到同一个小区的另一栋楼上,搬家公司来人将家具抬过去即可。然而,搬家公司却派出6个人开着两辆车来,不由分说将家具搬上了车,张口就向李某索要5000元费用。并说,原来说的260元只是出车费。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在为他人搬家过程中,先将家具、家电等物品装上车,再以不给钱不卸货或者将货拉走等方式要挟对方,坐地起价,向受害人索要高于约定价格数倍至十多倍的费用。采用此种方式,19名被告人在当地交叉结伙作案31起,敲诈勒索金额3500元至68440元不等,逐步形成了以刘少荣、李承利等人为纠集者,王兆飞、刘振群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在搬家行业内以软暴力手段从事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庭认为,刘少荣等19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敲诈勒索罪。
一审判决中,被告人刘少荣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元,被告人李承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九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被判处相应罚金。被告人刘少荣等人作案用厢式货车二辆、手机十七部、广告贴予以没收,并责令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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