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佰馨售假口罩案董事长被判15年 其违法行为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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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483次 时间:2020-08-21
据最新消息透露,8月2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3人上诉,维持原判。而备受关注的知名连锁企业康佰馨大药房涉嫌销售假冒口罩案迎来终审宣判。
据了解,此案发生于疫情防控期,涉案金额高达400万,其中第一被告人系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康佰馨大药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东。该案也成为疫情防控期间,北京三级法院首次线下开庭审理的案件。
康佰馨售假口罩案董事长被判15年
北京三中院表示,李东、李俞章、罗涵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400余万元,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李俞章、罗涵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均依法减轻处罚。
对于李俞章所提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意见,经过检查,原判根据李俞章参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已对其依法减轻处罚,二审期间要求再予从轻,缺乏法律依据,故对李俞章的上诉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最后,北京三中院裁定驳回李东、李俞章、罗涵毅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资料显示,康佰馨大药房成立于2004年11月,是北京知名的连锁大药房,李东和其母亲单振菊是公司股东。2018年,高济医疗入股了康佰馨大药房,并持有了51%的股权。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李东仍然是康佰馨大药房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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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佰馨售假口罩案董事长被判15年
北京三中院表示,李东、李俞章、罗涵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400余万元,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李俞章、罗涵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均依法减轻处罚。
对于李俞章所提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意见,经过检查,原判根据李俞章参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已对其依法减轻处罚,二审期间要求再予从轻,缺乏法律依据,故对李俞章的上诉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最后,北京三中院裁定驳回李东、李俞章、罗涵毅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资料显示,康佰馨大药房成立于2004年11月,是北京知名的连锁大药房,李东和其母亲单振菊是公司股东。2018年,高济医疗入股了康佰馨大药房,并持有了51%的股权。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李东仍然是康佰馨大药房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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