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遭子女遗弃病重身亡!村干部曾请护工照料,3名子女均获刑

    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361次 时间:2021-01-21

近日,长沙一名老人在被孩子遗弃后重病死去,住在湖北省利川市农村的向某去世了,死于病重,去世的时候身边只有村干部邀请的护工,根据最近发布的判决,他的三个子女因弃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1985年,向某和第二任妻子结婚,妻子和前夫育有子女,孙某、冯某,结婚两年后,他们生了一个儿子向某均。

这些孩子长大后纷纷出去打工,向某均也跟着妈妈出去打工,只剩下向某一人留在家里,独自生活。

在独自生活了17年后,孙某的丈夫在2010年将所有财产,包括土地和房子卖了,之后两人签署了一份赡养协议,在那些日子里,他们将向某接到了一起生活,期间向某均和继子冯某得知出售后回到村上,两个儿子以父亲卖得便宜为理由,向买家额外要8万元,之后两人一人四万。

向某和继女孙某一起生活了7年,2017年,孙某与丈夫离婚,后来,她和向某也没有了联系,他被迫搬回白洋村,重新开始独自生活,住在扶贫房,靠这低保维持生活保障。

2019年,向某起诉了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女,法院判定,儿女们每月要支付290元赡养费,他们并没有执行判决,独自生活的向某摔倒,导致脑出血和瘫痪,在村干部的帮助下,他被送到医院治疗,并雇了一名护工照顾他,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联系到他的儿女,让他们回家照顾病重的父亲。

冯某回到医院照顾向某,两天后将向某接回了村庄,冯某在村干部批复建房手续失败后,在6月28日离开,留下重病的向某,村干部只好再次请护士来一些护理,在2020年7月1日,向某因重病去世。

向某死后,冯某、孙某、向某均被当地检察院起诉,2021年1月14日,法院一审裁定,三人未有赡养老人、病人的义务,拒不赡养,构成遗弃罪,三个被告都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向某均、冯某、孙某华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判决:向某均、冯某、孙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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