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演员田蕤涉嫌猥亵被逮捕 猥亵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519次 时间:2020-09-27

原标题:国家一级演员田蕤涉嫌猥亵被逮捕 猥亵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近日娱乐圈内突然传来一则重磅消息,某知名国家一级演员以探讨剧本为由侵犯一名刚毕业的年轻演员,被警方立案逮捕,并且在网上披露出了立案告知书。

立案告知书

案件详情:

据悉涉案的国家一级演员为曾经出演过多部影视作品的田蕤,上个月31日,受害人因为演出的事情约请田蕤吃饭,自己因为不胜酒力所以醉倒了,当自己清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受到了田蕤的侵犯。更让人气愤的是,田蕤还以该名年轻演员的前途要挟受害人,进而强行发生了关系。

根据网上披露的立案告知书可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认为田蕤的行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所以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立案,并将其实施刑事拘留。其所在单位上海话剧艺术中心回应称,暂时未接到警方的通知。

据悉,田蕤曾出演过很多的电视剧和话剧,包括影视剧《车间主任》《走过柳源》《武昌首义》,话剧有《志摩归去》《枕头人》《老大》《共和国掌柜》《大清相国》等等。

网友热议:

A:这种人能不能除去这各种荣誉称号 还有教师资格证 让这种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真的恶心

B:高校性侵性骚扰新闻事件层出不穷,对女性伤害巨大,或者失去生命,或者终其一生都要努力弥补伤口,或者努力顶着巨大压力去艰难寻求公道。

C:不用洗也不用等反转 这位老师我太清楚私底下是什么人了 只能说恶有恶报 毕业了 我也不怕惹是非

D:这些女孩最后都得了抑郁症,犯罪成本太低,应该严惩。女孩要保护自己,不要单独和男性在一起,即使对方是你老师。

E:给国家一级演员抹黑 给上海戏剧学院抹黑 给老艺术家抹黑 不出这事都不知道他是谁 有什么作品

法律延伸阅读:猥亵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与猥亵罪的区别

首先,它们的定义就不同: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

其次,它们的处罚也不同: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

《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规定,猥亵罪,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体(原告)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体(被告)是主观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如果你还是觉得有点含糊,拿最简单的来说:

猥亵是当众羞辱女人的性羞辱心,强奸是针对性而言的,动机是发生性行为,强奸即遂和强奸未遂的界定为有无发生性关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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